林业生物质能源研究的意义与目的
一、林业生物质能源的研究意义
首先,有利于缓解能源供给不足的矛盾。通过对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系统研究,将有利于坚定政府支持该产业发展的信心,良好运营模式的确定和合理优惠政策的制定,将会加快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化的实现,以不断缓解能源供给不足的矛盾。近年来我国经济每年以7%-8%的速度增长,而相应的能耗也以平均每年8.25%的速度增长,石油的消费从1982以后一直维持着年平均5.6%的增长速度。据中国化学工业年鉴统计显示,中国2007年的石油消费量为37016.70万t,其中净进口量为18351万t,进口依存度为49.6%,预计2010年石油净进口量为19020万t,进口依存度达到50,5%,到2020年将达到57,6%。石油进口量和进口依存度的迅速攀升给中国能源安全带来日益严重的影响,柴、汽油的供求失衡更是未来能源市场上面临的焦点问题。林木生物质能源以它具有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必将成为实现传统化石能源替代战略的最佳选择,也将是我国政府应对能源安全与环境保护困境的良好举措。如以目前林木枝桠和林业废弃物约9亿t的可获得量,就可以为农村居民形成相当于2亿tce的能源替代量.用于家庭取暖、炊事。如果全部开发利用可以对2010年常规能源需求量形成41%的替代贡献,减少71.7%的农村非商品性生活能源消耗,这对于减少农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将作出巨大贡献。
另外,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林木生物质能源林基地的培育是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的起点,在规模发展能源林基地过程中,直接的效益是提高了森林覆盖率,保护了环境。但更重要的是加速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农民一方面可以通过种植能源树种,为生物质能源加工企业提供果实,获得市场销售收入;另一方面还可以农业工人的身份,获得企业的劳务费用。而国家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和林地产权的界定,将使农民获得国家的林地补贴,这些都为农民开辟了新的增收渠道,同创新能源销售的木屑颗粒机、木屑制粒机专业压制的农林废弃物,把农林废弃物压制成生物质颗粒燃料,这样不仅使农林废弃物得到了综合利用,而且还用来增加收入。
二、林业生物质能源的研究目的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分析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运用博弈论的分析手法,重点分析政府、企业、林农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三大行为主体是如何影响林木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以获得企业和林农积极参与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最优纳什均衡条件,为政府优惠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运用典型地区实地调研数据,通过Logistic回归模型对上述结论进行验证,探究影响林农参与林木生物质能源林建设的具体因素。运用比较静态手法和案例分析方法,论证政府主体参与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可行性。以在此基础之上,构建出促进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撑体系。